湖南省首例!刑事立案!
4月8日
客车驾驶人田某
因关闭GPS逃避监管
被湘潭县公安局
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刑事立案
这也是湖南省第一起
因关闭客车GPS逃避监管
涉嫌危险作业罪
被刑事立案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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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视频来源于
湖南交警
,时长00:46
案件详情回顾
4月6日晚23时许,高警局湘潭支队实战指挥中心发现一台涉嫌关闭GPS逃避监管的冀FJ7***号牌的大客车进入辖区。
当晚23时47分许,高警局湘潭支队雨湖大队民警在沪昆高速跳马服务区将该车查获。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GPS后台存在长时间无记录的情况。面对询问,驾驶人田某(车主)谎称GPS在维修所以没有记录,拒不承认有关闭GPS的行为。
民警通过反复检查,最终在中控台下方发现了一个非常隐蔽的GPS断电开关。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近两个月时间,田某驾驶的这台旅游包车多次往返贵州兴仁与浙江金华之间。为达到在湖南境内实施夜间超速行驶、连续超时驾车的目的,田某通过加装开关关闭GPS的方式逃避监管。证据面前,田某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4月8日,驾驶人兼车主田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湘潭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也成为我省第一起因关闭客车GPS逃避监管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刑事立案的案件。
湖南交警提醒
长途客运车辆全面实施GPS监管覆盖,是为了保证客运车辆的运输安全,做到动态监管每一辆在运客车运行线路、驾驶时间和行车速度,并做到及时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之一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大客车作为大型载客车辆
驾驶人缺乏安全意识
法律意识淡薄
随意超速 疲劳驾驶等
将极大提升事故发生概率
严重影响客运安全
为了行车安全
请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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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请广大客运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